甘涵亞
閱讀文獻:
從跨境族群看越南群遷徒及身份變換
筆記連結 https://drive.google.com/file/d/1UeQHPQp_uwMLu8hzIe4OA1iMVJWycJae/view?usp=sharing
Speech Community 研究對象:臺灣幫派組織
閱讀文獻:幫派行業活動與犯罪關係的研究
幫派行業活動與犯罪關係的研究.pdf
幫派組合定義:
幫派組合最初是指有流氓特性之暴力犯罪集團與成員,後來106年9月警政署修改幫派組合的定義為「經本屬註記之三人以上,已實施強暴、脅迫、恐嚇為手段,所組成具有持續性或牟利性之有結構性組織。」
應指不良份子為了共同利益而結合成集團性,以暴力從事不法行為為主要手段。
行業活動定義:
犯罪組織的牟利活動通常以兩種類型呈現:
- 提供非法之物品或服務:販槍、販毒、販售盜版、色情物品、經營地下錢莊、應召站或地下賭場
- 滲透合法行業:利用合法行業達到牟利目的,但地從事非法吸金、圍標工程等
在台灣,黑道、商界、政界已成為一體
不同的團體會有自己的特殊性(attributes) 及 特性(characteristics)
研究對象:竹聯幫、天道盟、四海幫、其他幫派組合
官方資料庫內經審核註記有案之共713個幫派和分支,隨機醜曲20% 143個幫派組合或分支為樣本
架構
幫派屬性/組合
主要活動地區
幫派規模
學生少年成員
延伸兩個面向:
1. 犯罪行為
2. 滲透合法行業
- 圍事:娛樂休閒、公司行號、民俗廟宇
- 投資經營:娛樂休閒、保全徵信、營造工程、民俗宇業
研究結果:
- 竹聯幫、天道盟、四海幫所犯的各類犯罪行為最高(暴力犯罪、非法行業、販槍販毒)
- 持續推動暴力犯罪、槍枝、毒品、職業賭場的查緝作為
- 幫派吸收未成年及學生應加強教育宣導(有12.6%、21.7%的學生/未成年為幫派成員)
- 幫派滲入需要專業程度教高須具備特許資格的行業應素顏亦因應作為(專業性低、教育性低的企業容易為犯罪集團所滲入,所以主管機關應該要去思考修訂的因應方式)
- 幫派為是及投資經營比例最高的是娛樂、賭博等行業(如果發現幫派利用合法公司進行非法牟利時,機關部門應該聯合查緝)
研究限制:
此研究的犯罪幫派成員、犯罪、行業等訊息僅止於警察機關所獲知並上傳系統之資料,所以官方所搜集的資料上跟社會上實際的數量會有所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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較多的文獻會去探討幫派組織與政治(選舉)的關聯性,
較少資料可以暸解內部的組織結構及一些故事 (因為他們都會保密)
目前可以訪談到的對象已退出幫派組織,希望可以藉由訪談去暸解幫派組織行為活動
目前可以接觸到的訪談對象
地區:台南
幫派組織經驗
起初:角頭區域性
中段:入竹聯幫
後段:自己出來帶人
犯罪行為
八大、討債、賭博組頭、走私槍械、地下錢莊等
初步想暸解的方向(從生命史研究法、訪談法去探討):
- 角頭、竹聯幫、後來自己出來帶人三個面向的組織制度(階級等)
- 角頭、竹聯幫、後來自己出來帶人的主要犯罪行為及活動
- 與地方勢力的關聯?有關警政單位的關係(官員、刑警)
- 時代/社會的變遷對組織幫派的影響(有稍微提到社會形態不一樣會有不同的影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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